恰似你读不懂我的心情 我读不懂你的眼睛
  •  

          从++那里听来这句话,被触动了. Fromm说爱情不是爱上一个人,而是爱上人这种存在,你爱的不再是a unique person, but one of the human beings.

          爱,即爱人的本质。我不确定自己能否爱上人作为人的本质。但是,就像我之前所说的那样,爱情是一种决定。当你决定了爱一个人了过后,你不会在乎他是什么样子,他有什么习惯,这些判断都只在你做出决定之前,作为一个理性人,作为爱情交易中的商品对自己的各项条件待价而沽的判断。谁也不想做亏本的交易,所以你必须找到那个最优均衡点。而在决定之后,你爱的就不再是那个特别的人,而是爱自己的爱情,爱上自己爱别人的方式,爱上自己沉浸在爱情中的状态。

          我现在还一直处在判断阶段。我好像一直受到太多东西的牵绊。会顾忌周围人的感受,会害怕伤到相关的人,也会害怕让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所以不得不放弃很多的机会。谁知道呢?我不知道自己是太主动还是太不主动。尽管对于爱情有无限的向往和期待,还是迟迟不能下手,不能决定。THERE MUST BE SOMETHING WRONG WITH ME.

          最近时常在回想那些曾经让我心动过的人或者那些让我心动的一瞬间,觉得爱上一个人好像并不是那么的难。只是我太经常地使用理性的武器去扼杀掉一些暗暗滋生的情愫,扼杀掉爱情的可能性。所以尽管我是如此容易被感动的一个人,还是很少有人使我动心到能够放开一切理性分析不顾一切地投入我对我自身爱情的爱当中。至今为止,Ant是唯一一个。羡慕自己那时候的勇气,也会时常痴迷地回想这段美丽的初恋。

         ++跟我说过,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会自卑。低到尘埃里。张是对的。这一段的回想,发现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在山东,和DF的一大家人呆在一起,好像是被当成回家见父母的女朋友了(希望我没有自作多情),很热情的一家人,突然让人想结婚了。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让我自己都感到很荒唐。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我想我还是太过孤独了。

          魁和君,想你们了。。。

         

  •       昨天专门回去看SLmm,聊了两小时左右的天。感觉到了自己的被需要,并且在聊天的过程当中得到了主题之外的惊喜,所以发现了聊天的巨大的好处。很多问题是通过聊天来解决的。我常常在回想,如果当时我们每次情绪冲动的时候都能好好坐下来面对面地聊一聊的话,我的大二生活或许就不会这么混沌。当人们在看不见对方的脸的情况下,通过单纯的文字,不管是枯燥无味还是神采飞扬的文字进行沟通的时候,总是会或多或少地去想象对方的表情和语气,而很大一部分的想象都是或多或少偏离事实的,于是误解持续,矛盾加重,谈话在短时间内崩裂,没有继续谈下去的机会。确实,几乎每一次和M关系的崩坏都是在QQ或者是短信的你一言我一语中完成的。这算是教训吧,所以现在很珍惜这样的聊天机会,每一次的聊天总能有一些感触。

          S说,生活就是这样,想过得多简单,就有多简单;而想过得多复杂就有多复杂。而我们都是喜欢简单的人,却又陷入或者一度陷入过复杂的陷阱当中。这样的我们或许就不再是本真的我们。

          和一个并不是那么合适的人呆得过于近,不管是情人还是朋友,总是会多多少少地受到伤害。这种亲密让我们开始怀疑自己的价值体系,怀疑自己是不是具有足够的能力或者魅力来维持这段感情。当这些疑问在脑海中闪现而过的时候也就在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会伴随着这整个的故事。是故事,则总是有结尾的。

          有人的结尾是,两个人仍然互相想相亲相爱地一起走下去,happily every and forever...这时候的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但可惜的是各人不再是各人了,因为他们已经做出了太多的妥协,使得他们能够适应彼此,成为彼此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可是,我和S一样,恰好不是这种能够妥协的人。不愿放弃自己的本质,不愿委屈求全,尽管我已经咬着牙关坚持过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Smm的坚持可不可以用咬着牙关来形容)但是事实表明,我就是我,我不会为了谁改变我的本质。为了谁,我可以早起早睡,可以多吃蔬菜,可以迁就,可以宽容,可以示弱,可以装傻,但是你不可以试图摧毁我的价值观,不可触碰我的底线,一旦超越这一程度,一切就无可挽回地崩坏了。从某程度上来说,你可能永远地失去最初那个简单的愿意为你做我可以做到的所有事情的那个我。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个不恰当的类比,因为S的事件关乎爱情,而我的关乎友谊,一段曾经被无数人甚至可以说包括自己怀疑作爱情的友谊。可怀疑终究是怀疑,是不是还是得由我自己说了算。我在大二上期末那段纠结的日子中悟出了自己对爱情的一点理解,虽然浅薄,但是足够让我自己信服:有时候爱情是一种决定,说爱也就就是爱了,说不是爱也就不是爱了。如果一个跟我很要好以至于普遍被大家当作是我的八卦对象的男生(也许是女生,谁知道呢——邪恶地笑一个),没有那种魔力让我能够做出爱的决定,那他或她绝对不是我选中的那个人。至少知道现在,我认为自己是一个不惮于承认自己的感情的人,是朋友就是朋友,是跟别人不一样的朋友就是不一样的朋友,是对我最重要的人就是对我很重要的人,我没有什么好隐藏的。如果我谈恋爱,我不会等到别人来传播这一喜讯,我会激动地告诉一切我认为值得我告诉他们的人,并且期待得到他们第一时间的祝福。我相信,没有祝福的爱情是不会长久不会幸福的。这种高调,我改不掉。

        昨天刚买了艾·弗洛姆的爱的艺术。看得很入迷,打算给Yale-Program‘s Bulldog的contribution就写这个了。每次想到要写爱情,就会变得很谦卑很惶恐。总觉得自己火候不够。但这次很想借这个机会来好好读读这本书,好好想一想。我总是需要一些切实的任务才能够动起来的。